2013年9月1日,北京二中,美籍外教在為學生上課。今後,北京將提高外籍教師準入標準。新京報記者 浦峰 攝
  新京報訊 今後,到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員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國外技術資格認證,外籍教師除語言類之外須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,語言類“洋外教”必須持教師資格證。昨日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外事辦、市教委聯合發佈通知,進一步加強來京工作的外籍人員聘用管理,並提高外籍教師的準入標準。
  外籍人員來京工作須具備四個條件
  三部門發佈的《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外籍人員聘用工作的通知》對外籍人員來京工作的聘用管理進行了統一規定。
  《通知》明確,外籍人員要來京工作,應當同時具備四個條件:一是身體健康,無犯罪記錄,年齡在18到60周歲;二是要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關工作經歷,除語言教師外,外籍教師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;但如果不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、來京承擔急需緊缺工種關鍵技術工藝研發任務的高級技能人才,則應該具有國外技術資格認證。
  此外,外籍人員來京工作必須要有確定的用人單位,持有有效護照,或是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;外籍人員要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,而且從事的工作不能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。
 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,如果外籍人員是“千人計劃”、“海聚工程”、“融智北京計劃”等項目的專家,屬於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人才範圍,年齡可以放寬到65周歲,工作經歷年限可適當放寬。
  3.7萬外籍人員長期在京工作
  《通知》顯示,對於教育、科研、新聞、出版、文化、藝術、衛生、體育等行業的用人單位,需要聘請外國文教專家的,都必須先取得“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”,然後再開展聘用工作。
  北京地區已取得“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”的單位名單會在市外國專家局官方網站(http://www.bjrbj.gov.cn/wzzx/)公佈。
  據統計,目前在北京市長期工作的外籍人員達3.7萬餘人,主要來自美國、日本、韓國、德國、澳大利亞等國家,取得學士學位占95%以上,主要從事信息、計算機、教育、咨詢、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工作。聘用外籍人員的單位達到1.1萬餘家。
  ■ 焦點

  兼職洋外教也須持證上崗
 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,目前北京外教市場上,外籍教師素質良莠不齊,在外籍教師的教學資格審核上也沒有統一要求。針對這些“洋外教”,今後也將進一步加強監管。
  《通知》規定,自2014年10月31日起,新申請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證件的外籍教師,在學前幼教機構、中小學、國際學校以及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,都應當持有教師資格證書。
  市人力社保局解釋,對於從事語言教學的“洋外教”如果沒有教師資格證書,也應取得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書,例如TEFL(通用英語教師資格證書)、TESL(第二語言的英語教學資格證書)、TESOL(對外英語教學資格證書)、TKT(劍橋英語教學能力證書)、CELTA(英語語言教師證書)等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。
  這意味著,“洋外教”不論專職、兼職,以及在任何類型的教育培訓類機構執教,都必須持證上崗,北京將從政策上杜絕“會說英文的外國人”到一些培訓機構走穴上課的現象。
  對於外籍人員非法就業、中介機構介紹外籍人員非法就業等現象,以及非法聘用外籍人員的單位和個人,市人力社保部門表示將會配合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。
  ■ 追訪

  一些洋外教“會說不會教”
 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,目前北京市外籍教師管理主要依據《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請外籍專業人員管理辦法》、《北京市教育機構聘用外籍教師工作的若干規定》以及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辦理規定》等文件。
  教育機構在聘用外籍教師時,需要學校向市外辦申請辦理邀請外籍教師來華手續,比如辦理“外國專家證”,併到市公安局外管處辦理居留手續等。對於民辦學校的外籍教師,教師的資格審定由北京市外國專家局負責。
  不過,目前市場上很多外語類培訓機構中的“洋外教”並不需要教師資格證書,也不需要通過教育部門的資格認定,僅作為培訓機構聘用的員工。
  新京報記者昨日從新東方、英孚教育等培訓機構瞭解到,目前這些知名培訓機構中,英語外教的準入相對嚴格,要求具有專業外教資格,包括TEFL、TESOL等,並需要擁有一定年限的英語教學經驗等。不過,對於一些培訓機構、中介招募的外教尤其是兼職者,並不需要教師資格和執教經歷。
  記者昨日聯繫上一家招聘“洋外教”兼職的培訓中心,其表示,為培訓商務口語的“洋外教”開出的兼職課時費為每小時150元,一周兩次,要求“來自歐美國家,善於交流,有口語教學經驗優先”。另一家位於通州的民營機構招募“洋外教”則要求英語為母語,發音清晰流利,喜歡孩子即可。
  業內人士表示,一些培訓機構、中介會錄用來京留學的學生兼職做外教,這些“外教”對教學沒有任何經驗,而且流動性非常強。
  “有些外籍教師僅僅會說英文,但並不瞭解如何教授英文,不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,成為了一些教育培訓機構牟取利益的幌子和工具。”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適當地提高準入門檻、嚴格準入條件,對於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推動提升外籍教師整體水平十分必要。
  ■ 其他新政

  1

  聘用外籍人員合同期不超5年
  《通知》要求,用人單位要指定專人擔任外籍人員工作事務專辦員,由專人負責,具體承擔所聘任外籍人員的手續辦理、管理服務等工作,並保持專辦員隊伍的相對穩定。用人單位應為外籍人員建立工作檔案,檔案中應包括勞動合同、有效護照和工作證件複印件等。
  用人單位聘用外籍人員時,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,合同期限不得超過5年;同時要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,保障外籍人員的薪酬福利、勞動安全等合法權益。
  2

  外籍人員離職後應註銷工作證
  據介紹,外籍人員來京所持的有效工作證件包括《外國專家證》、《外國人就業證》、《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》、《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》。市人力社保局稱,在申請、變更、延期、註銷這些證件時,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外籍人員辦理相關手續。
 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0日內,用人單位需提出申請,註銷所聘外籍人員工作證件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,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證件期滿前60日內,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長聘用時間的申請,經批准後辦理延期手續。
  3

  全市建外籍人員聘用供需平臺
  《通知》還指出,北京市外專局將牽頭積極開發境外高端人才資源,搭建全市外籍人員聘用供需信息平臺,在北京市外專局官網面向符合資質條件、有志來京工作的外籍人員,提供崗位信息、簡歷發佈、就業政策等公共服務;定期組織開展國情、市情、出入境、簽證居留、教育教學等內容的培訓,力所能及地為用人單位提供切實有效的公共服務。
  用人單位應在每年12月上旬向市外專局報送下一年度外籍人員需求計劃。
  本版採寫/新京報記者 溫薷
(原標題:受聘外教須有5年執教經歷)
(編輯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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